《邮政研究》编辑部关于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辅助论文写作的声明
1 本刊不接受人工智能(以下简称“AI”)工具作为署名作者,同时参考文献中也不应包含将AI列为作者的论文。
2 禁止使用AI工具生成文章的核心观点、主体架构、创新设计、原始数据和主要内容等。
3 若有使用AI工具辅助论文写作,作者投稿时须在匿名稿件文末出具以下说明:
3.1 说明所用AI工具的名称、版本、开发者等信息;
3.2 说明AI工具在研究中的贡献,并在正文中用红色字体标明AI生成的内容。
4 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最终解释权归《邮政研究》编辑部所有。
《邮政研究》编辑部
2025年4月14日
年第卷第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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